1.意識形態是一種科學,是一種從歷史、文化等方面的背景衍生出來的產物,可以用來解釋現況和維護社會的秩序。意識形態是將每一個可觀察現象的觀念,有系統的劃分到不可分割的地步,然後再將其所有單位衝組起來,成為一個有邏輯、有系統的意識形態。意識形態是價值觀也是信仰,在這之中沒有對或錯,也沒有好或壞,只是基於不同的意識形態,對於同件事情所推論出來的結果就會不一樣。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台南人所認定的台南道地美食,通常很甜,外地人很難接受這樣的口味,所以覺得難吃,但是台南人覺得這就是美食。因為價值觀、信仰不同,所以所接受的程度都不一樣,而意識形態就是用來解釋複雜的社會現象,並帶領個人或是群體以簡單化的模式做出觀念還有概念的選擇。
2.我認為,無意識形態值得追求但不可及。追求無意識形態並不是真的無意識形態,因為不追求既有的意識形態,也就是價值觀,表示其實心中可能有另一個正在萌生的信仰或是價值觀,只是還沒有像現存的世界觀一樣能夠有一套完整的邏輯和說法來解釋這個社會發生的現況和維護秩序,所以在追求無意識形態的過程中,最終必定導向另一套新的意識形態產生。大多數人都認為人類是理性且聰明的,但其實人類只是在這些設定好的框架之下生活,我認為人如果跳脫這些框架,社會、世界不會變得更好,沒有秩序準則的社會是難以生存的,除非已經到達意識形態中理想的藍圖,但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發生的。
3.人是理性的動物,成立。人會為了自身的利益,選擇做出最有效益的行為,人是理性的,會以最低的代價,達到最好、最高的目的,但不全然都是自私的表現,並不是只有損人利己,有時候利他就是利己,亞當斯密曾經說過:「我們之所以有麵包吃,有酒喝,並不是出於麵包師傅的善心,而是出於他們的自利。」若利它有助於利己,理性的人還是會選擇利他。自由主義者所追求的自由是建立在人是理性的基礎之上,但他們對於彼此的自由之間的平衡,仍需要第三方來介入,為保社會一切都能和平共處,自由主義者會選擇將部分權力交付給政府,但這個政府必須是最小政府,也就是依照自由主義者所追求的社會,來劃定一個框解,也就是法治,來規範。人是理性的,但做的行為必須是建立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況之下,這樣的關係彼此很難拿捏,必須有一個標準來衡量,所以,雖然人是理性的,但自由主義者依舊無法施行完全的放任自由。
4.如同上題所說,自由主義者認為人是理性的,所以想要保有最大化的自由,但在這其中,所有的自由都必須建立在不侵犯他人的情況之下,而這樣的模式不是誰說了就算,必須是一個大家都認定的人或是團體,這樣才能有共識,而這樣的人或是團體,就能夠稱為政府,但在這其中的政府必須最小化,才能達到自由主義者所追求的理想社會。而否自由主義者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並不可能全然理性,每個人的身分、背景、文化、信仰等皆不盡相同,不可能用完全一致的標準來衡量每個人,所以必須依靠一個強而有力的政府來規範這些不受控的人們,自由主義者就必須站穩:人是理性的,這個論點,認為人會選擇可以產生最大效益的行動,而不是完全利己的行為,所以追求的政府當然就是愈小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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